【要闻】出租车罢运 企业制与政府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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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罢工越来越普遍和多发,少数城市似乎不是行政能力下降引起的特殊和具体的问题,而是垄断性出租车管理体制不可避免的结果。
近年来,已有出租车罢工事件出现了新的优势。 一是频繁加速,二是发生强迫罢工的暴力行为,比如劫持出租车、打司机等,相应地,警察也开始对暴力分子追究法律责任,事态在某种程度上升级了。 三是罢工司机的需求不限于降低汽车部分、提高运输价格、给予补助金,出现了对现行出租车管理制度的疑问和挑战,政府取消了出租车经营形式的限制和数量限制,目前向企业支付押金和汽车部分的运用 这还没有成为主流,但有崛起之势。 另外,实施个人经营制的温州出租车司机的罢工是个人业主因政府主导的经营权的回收、调整不满而引起的罢工,显示了很多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倾向。
出租车罢工越来越普遍和多发,少数城市似乎不是行政能力下降引起的特殊和具体的问题,而是垄断性出租车管理体制不可避免的结果。 为了预防和彻底处理罢工问题,有必要实质性改革企业制出租车管理模式。 模式是管理理念的产物企业制的变革必须从改变政府的管理理念开始。
国际模式的多样性
在世界范围内比较中国出租车领域的企业制,其特征很明显。 世界出租车领域的管理没有一定的规则,各种模式并存。 有完全开放的市场,也有不同的限制。 第一是市场准入限制,包括对经营者(许可权)的限制。 第一是是否允许个人家庭经营者的存在,数量控制的控制——第一是牌照的限制,标准限制——例如对司机和出租车等的要求,地域限制。 包括租金管制、政府是否对出租车领域给予税金减免、油价等补助金等。 在中国的企业制中,受到严格的经营方法限制和数量限制,两者共存的情况在世界各国也很少见。 许多国家不禁止个人成为租赁业的经营者,世界主流是个人、中小企业、合作社等经营形态,大企业例外。 和中国企业制最相似的是新加坡,但这个国家没有数量限制,有时也很难产生高额的车。
仔细研究发现,不同国家和地区各种限制手段的取舍与政府对出租车领域的定位和政府在领域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有本质关系。 在日本、台湾、爱尔兰、荷兰等地,出租车领域不是被视为特殊领域,而是开放市场充分竞争。 韩国把出租车领域作为处理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 这不仅是因为限制少,而且还实行低税收政策。 印度政府认为出租车承担着公共交通任务,作为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应该让司机和乘客都享受利益。 这是因为对个体经营的低级出租车不征收税金,为个体经营者购买车提供补助金。 香港人很多,所以实施数量控制。 由此可见,政府对出租车领域的不同观念,在不同模式的形成中起着决策作用。
企业制:独家的麻烦制造者
中国也不例外企业制在1990年代初期基本形成,但政府认为工人太多,空的行驶率高,占用城市路面污染空煤气,所以出租车作为城市的窗口,工人很高 这确实代表了政府当时典型的政权思考。 思想依然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对市场力量不可靠,不相信充分的竞争会带来合理的数量和利益,轻率地使用行政力量介入市场,带来了数量控制。 大政府是管理型政府的定位,为了在司机不信任仪表、不拒绝等方面进行个人自律和同行自律,有必要自上而下地进行“管理”。 面对很多家庭工人的政府在管理上有困难,因此倾向于使用企业制而不是迅速发展个人制。 这一理念的进一步迅速发展是政府主导的企业为了合并重组,使企业“做大做强”,而牺牲小型出租车企业。
现在企业制已经形成了严重的垄断。 想当出租车司机的只能参加某个企业,不能自己申请驾照。 出租车企业也不是随便成立的,基本上申请新企业并不容易。 新出租车的牌照也基本上在现有企业内分配。 这种垄断不仅是企业这种经营形式的垄断,还有几个特定的企业垄断,倾向于集中在几个大企业。 引起了公司非市场主体地位、领域管理的非市场机制现状。 垄断的结果不言而喻,只不过是领域整体的高利润利润和领域内企业和司机的利润分配不平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高发的罢工事件表明企业制没能履行分担政府管理职能的重任,反而成为了“麻烦制造者”。 因为垄断制度保证了对司机的“剥削”,司机承受不了重担后,悲惨的状况是市场限制的结果,所以要求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处理问题,而不是寻找企业。 在信息传播途径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对公共利益即大众的移动负责,因此采取“胁迫”政府而不是企业等方法。 政府成为罢工的一方主角,像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罢工不是劳资双方矛盾的爆发。 政府满足司机的需要提高运输价格,试图使区域内利益分配冷热不均进一步得到区域垄断的利益,会损害广大乘客的利益。 在数量限制难以发生的“黑车”问题上,有时也会给罢工的司机找借口。 因此,在垄断制中,在司机被迫罢工之前,政府似乎通过企业的管理有效地得到了低价的钱,但罢工后也必须自己承担垄断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麻烦。 政府、司机和乘客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但受益者只有企业。
出租车现在管理模式背后的政府理念已经过时,企业制也没有起到分担政府管理压力的作用,因此要求政府确立新的出租车管理理念,从而指导新的管理模式的形成。 我认为中国政府部门在出租车领域的责任只是以出租车领域为基本巴士事业的补充,满足公共旅行的需要,维护公共利益。 二是提供就业机会,保证司机的基本工作条件和收入。 具体来说,政府要求出租车科学、正确地定性属于公共事业或市场的行为,如果作为公共事业迅速发展,就不能和民众争夺利益,尽量减少税收向司机提供补助金,作为市场行为,行政权力不太干 怀疑是“敲头”的限制措施必须全面而正确地科学地判断其结果。 政府不能把自己管理是否方便作为限制市场准入的理由。
租赁业其他当事人的目标也要相应调整。 公司不是依靠垄断来获得无风险的利益,而是试图得到合理的管理和服务费用。 司机必须正视出租车领域低门槛、低技术含量的现实,降低收入期望值,把需求转化为合理的收入、合法的劳动强度,其努力方向是成为个体经营者获得更高的利润。
改革制度的惯性
只有改变观念才能找到合适的目标,只要目标正确就能形成合适的出租车管理模式。 我建议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在市场准入方面,取消经营方法的限制和数量的限制,加强标准的限制。 打破现有领域的垄断,推进市场化,不引起“休克疗法”的阵痛。 可以要求个人业主必须是出租车司机,而且连续好几年没有事故,具体年限根据当地情况决定。 韩国的这个年数是5年,但日本达到了10年。 对出租车司机可以设置更严格的资格考试。 在日本,企业司机要求至少3年的驾驶经验取得“接待旅客许可证”。 新加坡除了通过考试外,在不能有犯罪前科的伦敦,取得出租车司机资格不亚于取得律师资格。 由此,可以使被垄断体制“剥削”的老司机优先成为出租车主,弥补体制缺陷带来的损失,也不会让很多人一下子进入这个领域。 限制司机资格有助于提高个人素质,保证服务质量。
此外,也可以设立等级经营。 在韩国,连续10年没有事故的出租车司机申请经营许可“模范出租车”,可以收取很高的车费。 这不仅能鼓励司机遵守规则,提高服务质量,还能为老司机提供制度性补偿。
另一种想法是取消经营方法的限制和数量的限制后,对出租车的营业地区施加限制。 这将现有的“黑车”纳入法制轨道,将其营业范围限制在城市公共交通的“死角”和弱点,不仅可以满足民众出行的需要,也不会对现有的出租车秩序造成很大的冲击。 在香港,不同颜色的出租车代表不同营业地区的范围,红色没有限制,可以去新界、九龙和港岛。 绿色仅限于在新界地区营业的蓝色只有偏远的大屿山。 随着营业地区的缩小,管理费也相应下降。 这个经验值得我们吸收。 当然,标准限制和地域限制最好选择关系而不是一个来执行。 否则限制会太严格,无法达到“开放”市场的目的。
第二,禁止转租经营权,对个体经营者设置本人运营时间的要求,企业经营者只允许直接雇佣司机,不得分包。 中国贫穷的剩余劳动力太多了,即使市场开放,也买不起车,有些人当司机。 不加限制的话,现有企业制会产生高额的车费和温州模式的层转贷款问题。 美国纽约规定,独立业主本人的运营时间必须在每年210天以上,即基本保证个体经营者和司机身份的重复,不会成为纯粹的食利阶层。 这个可以参考。
第三,鼓励或要求个体经营者成立合作社或加入某企业。 意大利罗马租赁领域实行合作制,个人业主加入某合作社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相关费用由自己承担,收入也全部归自己。 台湾有名的“台湾大车列”也是个体经营者自己组织的。 澳大利亚实行加盟制,牌照只能由个人购买,但需要加入一个企业运营,企业承担管理业务,承担所有费用,业主领取利润红利。 在这样的制度下,双方都是合同关系。 个人业主可以防止自己的利益被中间层剥离,也可以改变商家过于分散而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第四,引进第三方机构,加强出租车登记、车价等政策制定、领域管理和培训方面的作用,以中立地位缓冲政府部门和出租车经营者的直接冲突。 日本的“财团法人东京出租车中心”、“东京旅客铁路协会”、香港的“交通咨询委员会”、“高质量出租车服务监督委员会”就是很好的例子。
第五,加强出租车司机工会建设,允许设立自己的组织。 保护自己的利益,方便合理有效的表现。 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出租车管理模式中,可以说几乎没有工会和领域的组织。 组织化比较有效地反映了司机和个人所有者的需要,平等的谈判地位抵抗了企业和政府的不合理规定,通过表现、协商、妥协可以找到各方面利益的平衡点,不轻易进行罢工等。 即使发生了,也有秩序。 不是我们这样的“群龙无首”,很难找到对话对象。 但是,任何组织的形成都离不开先驱和活动家的存在。 从这个立场来说,现在解决集体事件时,有严格处理“一小撮”的倾向,可能不利于司机组织的建设。
其实,我的这些建议也不是“创新”的动向,而是要求政府放弃垄断,使市场完全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社会共识。 但是,即使是罢工解决得很好的重庆市,其措施也仅限于企业让一些车和政府有很多“同情心”的道路,有些司机拒绝了自己成立企业的要求。 企业制实质上很难变化。 一是长期形成的制度惯性,二是因为既得者势力强大。 现在,罢工对政府施加的稳定性和保证大众移动的压力,通过“一手过硬、一手柔软”暂时解决,不能促进制度变革,政府已经坐在火山口上,直接面对越来越多、甚至反复的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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