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规范校车运营 标准仍待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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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令人心痛的校车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天正式对外发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集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的“意见”只是一个框架,未来对校车的规范效果会怎么样? 之后提出的具体操作细则也要看。
条例:多项处理资金来源
建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现在,由于校车的销售、运营价格高,有些地区的学校负担不起校车的购买和采用费用,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不足,校车的迅速发展受到了严重限制。
据说我国现在专用校车的税金相对较高,包括17%的增值税、5%的营业税和10%的购置税。 以价格20万元的校车为例,上述三种税种一共支付6.4万元。
因此,《意见》中规定,对学生的居住分散,在附近入学和上寄宿制学校的农村地区,国家通过财政援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玩法,难以支持使用校车的学生接送服务
“现在只是框架文件,其中有些在资金投入规定和安全标准方面不详细。 未来校车的维修效果怎么样? 之后提出的具体操作细则也必须看”。 汽车制造商企业品牌及市场管理部杨洪海总监在本报上表示,例如对于校车的购买,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可以自行处理,通常发达地区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占50%,发达地区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到70%
杨洪海表示,上汽商用车比较了我国校车的现状进行了大量交流,结果表明,沿海地区如浙江德清等比较发达的地区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专用高级校车。 但是,中西部校车事故频发的地区,贫困很多,出现了廉价的“黑校车”,引起了严重的交通风险。
北京理工大学的杨东平教授也坦言,在校车的服务问题上,政府的职能和服务能力也有限,“意见”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迅速发展思路,符合国情。
条例:决定多个准入条件
建议:在生产修理定点进行
教育部以前进行过调查,接送全国现有中小学生的车辆为28.5万辆,其中符合标准的校车为2.9万辆,仅占10.32%。
为了保证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意见》必须确定校车的准入条件,并满足所有属于学校或校车的服务提供机构。 符合汽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配备取得汽车检查合格说明的统一的校车标识灯和停车标识灯,向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的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加强
“不仅要提高生产公司的安全标准,强化申请条件,还要加强维护点的管理。 现在很多改造点可以根据顾客的要求安装校车的标志,喷到校车的黄色。 ”。 杨洪海说,应该对校车生产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生产和维护工作应该定点进行。 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的迅速发展水平不同,“意见”也显示,根据各行政区域的现实,可以采用3年以下的过渡期取得校车招牌的其他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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