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信息特写:有多少青少年因“性”而犯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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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网络诱惑(本报记者李小冈实习生刘孙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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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书
少年和铁窗
中心提示。
●17岁的阿鹏与4名未成年少年合作,对初次见面的女性网友、15岁的小红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强奸。
●14岁的郭小峰被黄色录像毒害,强奸了邻居家的9岁和7岁的幼女。
●14岁的阿刚强奸别人的女朋友后,也让自己的女朋友轮奸朋友。
色情网站、色情视频、还有浅薄的法律意识,再加上很多十几岁的花季少年因“性”犯罪而陷入僵局……
对我影响最大的是黄色网站,第一次看到这些东西,我很紧张,然后看多了也麻木了,我每天都在想什么黄色的画面。
黄色网站监禁了五个少年
2004年10月29日凌晨2点左右,海口市流水坡南渡江堤防边发生恶性强奸案,15岁少女被5名少年轮奸,制造此强奸案的罪犯为5名未成年人,他们年龄最大17岁,最小15岁。 17岁的阿鹏是这次强奸案之一。
阿鹏清秀,人也健谈,毫不掩饰自己犯的罪。 阿鹏告诉记者,他家住在海口,有姐姐和弟弟,父亲是汽车修理厂的厂长,长期在国外。 被捕前,他在省中等专科学校学习。 阿鹏说,他的家庭条件很好,从上小学到中学他的学习成绩都很好,家人对他也寄予很大的期望。 后来,他做了一个社会上有点坏的少年,渐渐对学习没有兴趣了。 “对我影响最大的是黄色网站,第一次看到这些东西,我很紧张。 之后,看多了也会麻木。 我每天想的是和女性的爱,什么样的男女性画面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阿鹏学习成绩不好,放弃了高中入学考试,2004年9月他上了中等专科学校。 阿鹏对新的学习环境不感兴趣,他社会上的一点朋友经常来学校找他,吵架,找女孩玩。 阿鹏说,他的几个朋友和他同龄,每人骑一辆摩托车,每晚比赛,那种疯狂使阿鹏喝醉了。 朋友在一起经常谈论女孩比任何人的功夫都好。
2004年10月29日晚上,阿鹏和云某、吴某、吴某等人一起在海口市海秀路玲珑烧烤园喝啤酒时,云某接到朋友徐某、郑某的电话,徐、郑两人和女网友15岁的红在一起,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 云某答应后,在约定地点海口市义龙中学外见面。 见面后,徐某、郑某把小红交给几个阿鹏后,于29日凌晨1点左右回到学校。
阿鹏29日凌晨2点多,带着云某、吴某、吴某等十几个人骑摩托车比赛,一阵疯狂后,用几辆摩托车把小红带到海口市流水坡南渡江堤防旁边的草坪上。 阿鹏说那天晚上他们喝了二十多瓶啤酒,大家都很兴奋,商量了一些身体要不要做小红,大家一致同意。 阿鹏先用语言威胁小红,说想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不同意就把对方扔向南渡江。 小红很害怕,但她还是拒绝了。 小红看见阿鹏拿着雨衣的桌子躲进了水中的树丛。 云某、阿鹏等人寻找发现小红,让小红登陆。 小红换衣服时,小吴抓住小红的手,捂住嘴,把小红推到地上,小云、阿鹏强行脱下小红的内裤。 云某先强奸小红,云某强奸后,吴某和阿鹏也相继强奸小红。 之后,云某馀兴未尽,又来强奸小红,云某强奸小红后,符某荣也去强迫小红发生性关系。 阿鹏说,他们强奸小红时比任何人都长,谁的功夫都好。 然后开玩笑说,如果小红怀孕了,他们中的几个不知道是孩子的爸爸。 五个少年强奸了小红四个小时。
第二天下午,全身伤痕累累的小红在父母的陪同下向海口市公安局报案。 之后,警察展开了逮捕阿鹏等5名犯罪少年的逮捕。 阿鹏被判了六年徒刑。
“你为什么强奸隔壁的女孩? 你知道你在犯罪吗? “觉得有趣和她们玩,有点不光彩,但不知道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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