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3.6万元被包养女大学生自述:这是一段可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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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了半天,东西不多,加上一些衣服和一些大学教材,一个行李箱是她的所有家具。
“带走了是后悔,留下的是噩梦”石青的眼角有点暗了,说“今天埋葬这一切吧”。
22岁的石青青(化名)是广西大学三年级的专业毕业生。 去年10月,她和晋江男性口头协商,和他生活了一年,对方支付了3.6万元。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她必须回学校完成她的学业。 对方留给她,除了没有兑现承诺外,还有无限的后悔。 昨天离开泉州的前一天,她找到了记者,讲述了这个噩梦般的经历。 (后来记者给那所学校打电话,相关人员证明了那所学校有这样的学生,但现在不在学校。 )
身世:从小父母就分手了
我们家是不完全的家庭。
老家是广西南宁,我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父母。 他们在我一岁的时候离婚了。 妈妈再婚了,父母再婚了。 我是由70多岁的祖母养大的。 祖母有几个儿子,他们每个月给她一点生活费,祖母用这些钱养活我。
2005年,我19岁,考上了广西省内的大学。 一年的学费,生活费要一万元以上。 他们同情给我一些钱,凑了一万多块钱,我和奶奶告别,去别的城市看书。
我读的是专科,专业是行政管理,只有三年。 我当初的想法是大学毕业后找份体面的工作,好好养活祖母。 学校,我的专业成绩很好,但我发现很多专科生毕业和失业一样,不能和人的本科,研究生竞争。 我决定专升本,继续读。 去年下学期,我们进入了大学三年级的实习期。 我打算利用这段时间找工作赚钱,正好是老乡,她和我同龄,在泉州的歌舞厅表演,她跟我说,泉州比较赚钱,让我来这里。
去年10月,我怀着梦想来到了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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