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即将发放,贷款期限为6个月
本篇文章1504字,读完约4分钟
昨日(6月30日),边肖新闻网从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员处获悉,《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意味着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存款即将实施。
以下小系列将带给你它的精髓:
什么是灵活员工?
“弹性雇员”主要指那些以弹性形式受雇的人,如兼职、临时和弹性工作。具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申请工商和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此外,它还包括自由职业者,即指未与雇主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些职业并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人。
年龄要求是什么?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在郑州工作的年满18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50周岁的女性,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或已取得郑州市居住证,在郑州辖区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能够独立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如何申请?
根据征求意见稿,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相关文件和资料到指定的受托银行填写《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并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证件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提供居住证。
按照程序,承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在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为其设立个人账户。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答复。
如何确定存款基数?
月缴存基数下限为郑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城镇私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城镇私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灵活员工的存款比率为20%。
如何存款?
灵活就业人员应自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的次月起,每月按时足额将住房公积金存入其受托银行借记卡,受托银行按月存款额从存款人账户中扣至个人公积金账户。如果受托银行因存款人银行卡余额不足而未能扣划和支付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应在下次扣划前补足相应的代扣金额。
如果不及时存款会有什么后果?
管理中心将对连续拖欠或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封存。账户解封后,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如数归还,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从账户解封当月起重新计算。
如何提取?
符合《郑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详见郑州公积金主题)
如何贷款?
根据征求意见稿,灵活就业人员在半年以上(含半年)内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郑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如何取消账户?
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或自愿销户的灵活员工可申请提取账户本息余额并销户。如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完毕但尚未结清,则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我账户的本息余额可提取并注销。
有五种方式来表达你的观点或建议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16年7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网站主页上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图标,在网上直接表达意见和建议;
(2)发送电子邮件至zfgjj-bgs @ 126;
(3)邮寄至郑州市百花路46号住房公积金大厦8号3008室,邮编:450007;
(4)拨打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客户服务热线,表达意见和建议;
(5)查询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公共账号“zzzfgjjfw”,添加后直接留言表达意见和建议。
更多信息: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郑州公积金
标题: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即将发放,贷款期限为6个月
地址:http://www.jtylhs.cn/zzzp/2145.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