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丽水非法集资案被告人杜益敏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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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报道昨天上午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杜益敏集资诈骗案件。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讨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杜益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裁定杜益敏到刑场执行死刑。
被告人杜益敏,绰号“小姑娘”,“阿敏”,女性,汉族,1965年7月2日出生,浙江省丽水缫云县人,中学文化,原浙江溢诚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理事长。
从2003年到2006年6月,被告人杜益敏以月利1.8%到10%的高额利息为魅力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支付前笔集资的手段,非法集资共计7.09亿元。 集资所得除返还部分利息外,还首先用于购买不动产、汽车、浪费等,到事件还有1.28亿元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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