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368万天价过路费案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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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12月15日电(记者秦亚洲)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对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200万元。 追缴被告人时,建设前线违法获得所有财产。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此案的刑事判决书,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被告人时建峰获得违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驾驶执照、行驶证等证书,两组号码为“wj-3055”“wj-3055”
年1月13日上午,在河南省鲁山县看守所采访时,时建锋说:“我有苦难之词,不如死”“有些事件掩盖不了”“内外勾结”“我在保护我的直系亲属”“我现在翻供词。 因为在人的地盘上,是翻不过来的”。 13日晚,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及时建设前线审问时,时建锋承认其他人参与了犯罪活动,自己是替代罪。
同年1月14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决定,对“时建锋因欺诈被判无期徒刑案件”开始再审程序。
1月15日22点左右,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在河南省禹州市无梁町派出所自首。 时军锋说明了时建锋代替他入狱,他向有关部门的员工行贿大量等与事件有关的重要情况。
1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事件的主审法官等4名相关负责人负责说明。
1月18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宣布,“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事件在搜查和审查阶段有失误和瑕疵,向有关事务人员负责解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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