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外汇局海关总署决策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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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记者王宇、王培伟)为了加强部门合作,比较有效地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共同监督管理水平,日前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签署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的货物贸易外汇改革业务
备忘录的第一份副本如下。
——协调外汇管理和与海相关的动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 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全国宣传之日开始,取消出口汇款发票管理的对外汇款局和银行通过进口货物报关单网络审计系统和出口接收汇款网络审计系统,进行出口报关单的金额或扣除(或核增)出口可接收的汇款金额的操作 海关保存现在发行、印刷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汇款说明书相关操作。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新闻的共享。 海关总署和外汇局加强公司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公司分类管理新闻、公司收支汇率和公司货物贸易汇款和电子数据交换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新闻交换业务,实现数据共享。
这次备忘录的签署是根据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确定双方的联动业务流程和监督管理新闻交换等。 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形成监督管理的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资金的跨境流动和汇款、走私等违法行为,有助于切实维护国家的涉外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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